提高劳动者素质,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任务之一,经过多年呼吁,已取得积极成效。基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、长期性、复杂性,有必要再次重申这个问题。
一是重要性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,必须建设一支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的高素质劳动大军,为国家创新战略实施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。否则再好的设计理念,也难以落地施工。
二是长期性。素质的养成不会一蹴而就,不会因为发了文件、采取了措施就可以自然养成。一些发达国家很重视劳动者素质培养,现在他们又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,纷纷制定规划,加大人力资本投入,如日本的“创新25战略”计划、英国的“高价值制造”战略、韩国的“新增长动力规划及发展战略”等。我们没有理由懈怠,要奋起直追,持之以恒提高劳动者素质。
三是复杂性。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是一个方面、一个领域就能解决的,而是一个涉及主体、客体、环境等方面的系统工程,需要多管齐下,综合施策。
如何综合施策,可以形成“三力机制”。
一是企业作为用人主体的压力机制。现在企业培训积极性不高,既与一些企业粗放式生产水平有关,也与培训后没有好处甚至产生人才外流等副作用有关。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,对加大人才培养的企业探索实行减税降费、荣誉表彰等激励机制,鼓励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加大培训投入力度,同时对不重视培育技能人才、不开展培训甚至阻挠劳动者培训的企业,加大劳动监察力度,强化约束机制、惩处机制,督促企业把提高劳动者素质、激发劳动者创新意识创造能力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,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。
二是劳动者作为技能主体的动力机制。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》要求,完善和落实技术工人培养、使用、评价、考核机制,推动企业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、技术技能要素参与分配机制,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,实现技高者多得、多劳者多得。如果劳动者技术技能、付出与待遇没有挂钩,仅靠个人自觉自愿是难以走远的。
三是政府、工会及社会各方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助力机制。有关方面要将改革系统集成,形成正向合力,对企业和劳动者形成明确信号和目标导向,从法律、政策、财力、资源等各方面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供支持帮助。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到加快建设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,贯通“技术工人—技能人才—高技能人才—大国工匠”的成长通道和发展路径,讲得很有道理。针对有的企业担心培训人才后被别的企业高价挖走,为人作嫁,需要政府发挥“有形的手”的作用,制定人才交易规则,让供求双方和劳动者等得到利益均衡,输出企业得到适当补偿,输入企业付出相应成本,否则吃亏的不仅是劳动者,也是输出与输入双方企业,整体上国家是最大受害者。开展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年”行动,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、职业教育和培训,推动健全职业培训相关法律,研究和解决影响劳动者素质提高的深层次问题,为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创造良好条件。
(作者:吕国泉,系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)